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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中院绥棱院破解多年执行难题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7-08-01 14:53:40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中院监察室主任万立伟,绥棱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见证下,被执行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申请执行人当场清点欠款

    2017年8月1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一起困扰多年的多次到省里并进京上访的执行案件,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吕元恒及监察室主任万立伟的主持及我院执行局的配合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2013年我院执行局接到一起执行案件,该案依据执行的生效文书是由林区中院作出,此案中被执行人一直到执行立案后仍对判决不服多次找到本院领导以及上级院领导表达不满,又于2014年开始不断的上访,中院、省院信访部门多次接待,当事人还多次进京上访。面临这种情况,本院领导与上级院领导高度重视,林区中院委派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吕元恒及监察室主任万立伟二人对此案进行审查,二人到本院开展工作后,在我院党组及执行局的大力配合下,于2017年8月1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将欠款全部履行到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合,至此,困扰了本院长达4年之久的信访执行案件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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