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警务室主任高贵志带队,一行五人莅临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对我院法警大队“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大排查”专项行动对中院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
省院法警总队领导对我院的安保力量、设施设备、业务技能、执勤规范、制度落实、法官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涉及安全风险防控等事项进行了全面复查。
复查中,省院法警总队检查组领导听取了我院关于法警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我院安保力量配备、设施设备应用、业务技能操作、执勤规范化进行了现场模拟实战检查,对我院安检人员娴熟的操作技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我院在制度落实、法官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涉及安全风险防控等事项和人员结构配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院单警装备和公共装备配备足量齐全,能够保证执勤工作需要,完全能够保障来院当事人和法官的人身安全。
检查组对我院警务辅助人员配带催泪喷射器、监控图像不实时同步、结合林区中院检查结果整改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与我院签定了整改责任书,必保按期完成。
今后,我院将以省院、中院指出的安全隐患排查问题为切入点,更加注重安全工作,更加优先安保投入,更加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司法警务保障能力,排除安全隐患,对省院、中院检查组和自查自纠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需要列入计划解决的如设施和装备的购置问题,积极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把省高院的部署全部落实到位,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