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与中院民一庭王峄东庭长,在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马少波陪同下,驱车前往绥棱院建兴法庭检查指导工作。在检查了法庭安保措施、办公秩序、文明礼仪、诉讼服务、庭院风貌等方面情况后,刘庆林副院长对建兴法庭基础建设和运行情况做了充分肯定,对建兴法庭庭长扎根林区基层法庭三十年的精神给予了赞扬。
检查中,刘庆林副院长仔细询问了法庭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在检查案件办理情况时指出,建兴法庭是林区中院系统三个派出法庭之一,主要审理涉林、涉环资案件,要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了解到法庭涉林、涉地补案件数量所占比例较高时,林区中院民一庭王峄东庭长提出了法庭受理环资案件要层报中院,并对审理此类案件做了精心指导。
刘庆林副院长对法庭工作提出要求,要在法庭的规范化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安保建设上再加大力度,更上一层楼。基层法庭是社会矛盾化解的最前沿,也是绥棱林区院面向林区服务百姓的窗口,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定争止纷,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做好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