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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年轻化的思考

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建兴法庭审理离婚案件为样本

  发布时间:2017-09-22 09:36:31


    一、婚姻家庭类案件的社会意义

    每一个婚姻家庭都是构成这个社会的一部分,在现代社会中,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为基础,承担着人类繁衍生息的任务而出现的,它又有着一系列的社会责任,包括对父母老人的赡养,对年幼子女的抚养,还有夫妻之间的扶养等。只有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才会稳定,才会拥有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让这个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与结婚相伴生的社会、法律现象是离婚,当婚姻关系解除时,采用什么方式准许离婚便成为法律和社会的重要问题。如何既保护婚姻中受害者的权益,又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使二者之间达到平衡,是值得考虑到问题。通过调查发现我国离婚案件增长迅速,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展现出一种随意化的特点,这已成为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因此,本文主要是结合离婚审判实务和具体数据,在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浅析一下对离婚案件中个别问题的认识。

    二、离婚案件当事人年轻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80后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这样一个富有时代特色的社会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也逐步步入婚姻殿堂。在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80后的婚姻也具有独特的时代特色,“闪婚”、“闪离”,“快餐式”婚姻已经成为了他们的标志性特征。由于在80后的思想中,离婚自由主义盛行和离婚制度的缺陷,导致了离婚年轻化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

    通过统计分析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建兴法庭(以下简称建兴法庭)近5年来离婚案件变化情况,可以发现80后年轻人离婚案件增长较快,离婚理由也与60、70后当事人中比较集中的家庭暴力、吸毒、酗酒、赌博等原则性问题转变为各种非法定事由,如性格不合、吵架、婆媳关系等,表现出一种盲从趋势。

    (一)80后离婚案件过多的表现

    1.案件增长较快。2011年至2015年建兴法庭离婚案件受理总量在62件左右,而80后离婚案件受理量则由2011年的4件上升至7件,增幅高达75%,所占比重也由2011年的23%上升至50%,增长了27个百分点。这说明80后离婚人数不断增多,离婚案件当事人年龄呈年轻化趋势增长,预计在未来五年,80后离婚案件数量会跃居到案件受理量首位。

    2.离婚理由非原则性问题较多。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80后的离婚理由大多数为双方性格不合(31%)、被告不负责任(24%)、婆媳关系紧张(22%)、第三者插足(9%)、家庭暴力(8%)、其他(6%),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80后群体对婚姻的满意地要求很苛刻。

    3.婚龄普遍较短。婚姻中有“七年之痒”之说,但是通过调查分析,当事人离婚时婚龄较短,具体情况是:1年(11%)、2年(26%)、3年(32%)、4年(17%)、5年(10%)、5年以上(4%),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80后群体对婚姻没有足够的耐性。

    4.对案件调解带有抵触情绪。调解工作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然而80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以和为贵等思想影响变弱,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权,80后对婚姻持有更开放的态度。具体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撤率整体下降,而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比率则处于整体升高趋势。2011年80后离婚调撤率为82.6%,2015年降至74.3%,降幅8.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2011年调离率为49.3%,2013年升至53.6%。二是案件审理时间加长,2011年80后离婚案件审理时间平均为33.4天,到2013年平均审理天数已经升至48.2天,这也说明调解增加了难度。三是当事人都在争取离婚后的利益,而都没有考虑如何弥补感情。

    (二)80后离婚案件过多的原因

    首先,思想不成熟导致家庭责任感缺乏。现在年轻人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生活优越,特别是80后喜欢自由的生活方式,对新鲜事物乐于尝试,对性解放、婚外恋的问题态度比较宽容,这就导致了年轻人没有认真思考过婚姻,家庭责任的缺失导致婚姻的解体。其次,缺少经济来源导致家庭矛盾增多。在统计分析中我们发现80后离婚人群经济不独立,经济能力普遍较低,其中只有极少部分人是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大部分人没有固定工作。这些人群的婚姻都离不开父母的帮助,于是婚姻从两个人的事情变成了两个家庭的明争暗斗。当生儿育女之后,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让很多年轻人无法正确处理与配偶父母间的关系,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因此80后大多在结婚3、4年或孩子出生后1年来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的理由也大多是因为家庭琐事。最后,离婚成本较低加速了婚姻的解体。对于来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而言,在审理时间上,如不存在财产繁多、鉴定、公告等复杂情形,简易的案件一般一个月左右即可结案,双方分歧不大的,经法官调解最快当天便可结案。在费用支出上除所需分割财产超过20万元需要额外收取一定的费用外,普通离婚案件诉讼费仅为300元。离婚程序简化、费用较低表现出社会对离婚的宽容态度,很多80后夫妻不再将离婚看作人生大事,在婚姻的旅程中稍有不满就立刻将其升级为离婚。

    三、限制离婚年轻化的做法

    (一)多元化调解挽救破裂婚姻

    建兴法庭针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年轻化的特点,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并认真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大多数年轻人起诉离婚都是因为一时冲动,所以我院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环节,从诉前调到判前调,只要有机会就努力调解,尽力替当事人挽回破裂的婚姻。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有加倍的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要有诚心和公心的面对面去调解。在审判实践中,我们还通过亲情、感情来争取打动当事人,争取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多元化诉讼调解的基础上,建兴法庭在辖区每年都进行送法进林场活动,在个别林场建立法律服务站,通过统计,近5年的80后离婚案件中能够当庭达成调和协议的逐年增多,说明调解制度对限制80后离婚过盛有一定效果。

    (二)给予离婚当事人一定考虑期限慎重起诉离婚

    在审判实践当中,由于80后当事人对于离婚的态度普遍比较开放,调和方案并不能常常奏效。仔细研究其离婚原因,会发现这些人离婚多是因为一些小事,原告并无证据证明被告具有法定过错。为了让情绪处于激烈对抗中的当事人好好考虑对婚姻的态度,能够有对婚姻有深思熟虑的空间。建兴法庭总结了一套离婚考虑期限制度,即如果原告(主要是80后)起诉离婚的事由是非法律规定的事由,可以对原告进行引导,以求让原告在一定期限内好好考虑是否起诉离婚,也可先让原告采取撤诉的方式先给予双方冷静的考虑期,如果6个月后仍无和好可能可按照法律规定再次起诉。特殊情况下可引导原告二次撤诉后再次起诉。这样一来,双方能够在法官的指导下再次回归家庭,能够给双方一次机会,让婚姻继续走下去。通过统计,发现近5年的80后离婚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通过离婚考虑期限重新认识了婚姻,能够听从法官意见,撤回了起诉,撤回起诉之后也再未起诉,这说明80后离婚过盛的态势减缓。

    本文通过对建兴法庭五年来审理的离婚案件进行分析梳理,浅谈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趋年轻化的几个问题,希望通过本文谈的问题能够让我国的离婚制度回归到审慎离婚主义上,要将婚姻看作个人需求和社会需要的双重结合,从立法的角度引导人们重视婚姻的重要性和神圣性,以稳定当前脆弱的婚姻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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