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执行程序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兑现的关键,也是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最后一公里”,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乘“百日攻坚”这一东风,一行2000余公里,走遍东三省,千里执行,只为了保障这“最后一公里”。
2017年11月14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人员日夜兼程赶往哈尔滨、长春、本溪,开展执行工作任务。其中在执行本溪案件时,经多次电话调解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还款,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充分利用司法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注册有一辆森林人越野车,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封了该车辆,随后立即冒雪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工厂。被执行人原以为下大雪,加之路程遥远,认为执行工作人员不会千里冒雪来执行,所以一直在车间和工人生产,被执行人员现场发现,当被执行人见到冒雪赶来的执行法官,见执行法官到这样的执行力度,见到查封车辆法律文书时当即表示和解并按期还款,此次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千里执行只为保障“最后一公里”,日夜奔波只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只有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才能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深刻领悟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石时态的讲话,尽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不断强化执行警务保障;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保障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执转破”工作,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