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12月8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民法总则》相关亮点问题。绥棱林业局广电局记者、各社区干部及居民代表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发布会上,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负责人麻海燕重点讲解了《民法总则》中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和变化。从基本原则到基本制度的变化;自然人制度更加完善;法人制度的更新;将非法人组织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完善;诉讼时效的延长等六个方面对《民法总则》的亮点进行了解读。其内容涉及到群众较为关心的如胎儿享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丰富了监护制度,确立了被监护人最大利益原则;强调抚养赡养义务等热点问题。并对媒体和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民法总则》,在具体案件中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进行裁判,并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民法总则》亮点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治教育,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推进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促进整个社会和谐、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