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2月7日中午,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当事人提供信息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曹某某。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绥棱县鑫源装潢材料商店与被执行人曹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曹某某赔偿绥棱县鑫源装潢材料商店材料款15800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某拒不还钱,无奈之下,2017年9月13日绥棱县鑫源装潢材料商店代理人关某某向绥棱林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玩失踪,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通话了解到曹某某是瓦工,没有固定工作,人在外地,常年不在家,从立案开始执行法官先后六次去被执行人家中,但曹某某不见踪影,电话也无人接听,失去联系,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查到曹某某信息,但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固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此案进入僵局。
“小年”前一天,意外的惊喜
2018年2月7日中午,申请执行人给执行法官打电话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在绥棱林业局居然之家小区内,执行法官联系执行局和法警队立即赶赴现场。
寻人成功,带回法院
2018年2月7日13点,曹某某被法警顺利带回法院,在法院,曹某某态度嚣张,拒不签收法律文书,也不同意还款,经执行局长和院长审批,执行法官向曹某某作出拘留15日决定,送往看守所,并在其兜内发现6000元现金。
认真悔过,还清欠款
在看守所,执行法官对曹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曹某某终于服软,向法院承认其逃避执行对抗法院的错误行为,提供了其家人联系电话同意还款,经联系,家人当即拿来全部履行现金,此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