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快过年了你们也不休息,这么快就给我要回钱了。”2018年2月12日,在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一楼调解室,申请人王某紧紧握住执行局长的双手,激动地连声表示感谢。临近春节期间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的执行局干警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而奔忙着。
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马某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因被执行人马某外出耕地时家中起火,将申请执行人王某家中室内外物品烧毁,马某拒不认账,与王某发生激烈争吵,故王某诉至法院,该案件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矛盾越发激烈,马某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法定时间内执行法官向马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他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义务,但是在规定的期限内马某依旧未履行,也没有到本院解释说明情况,见此情况执行局长考虑到申请人急需这笔赔偿款过年,一方面多次约谈被执行人马某并与其家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协商解决,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马某终于同意还钱,王某也主动做出了让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充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化解了执行矛盾,使案件得以和解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