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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4 15:04:13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按照林区中院加强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制度执行机制的要求,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将审务督察融汇于常态工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高工作质效、扎实改进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相关事项,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两个规定”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审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促使其在实际工作中主动自觉的配合审务督察工作。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由获得审务督察上岗资格证的专职审务督察员监察室主任李长春任督察小组组长,从执行局、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办公室等相关庭室抽调了四名同志任兼职督察员,成立了审务督察小组。专职审务督察员于8月31日对兼职审务督察员进行了培训,并通过考试来检验兼职审务督察员的督察水平,以便尽快开展督察工作。督察小组除保证根据审务督察的计划安排,开展定期督察外,还随时保证服从服务于院党组安排,在院党组的指令下开展不定期审务督察工作。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职能、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处理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审务督察小组将开展系列重点专项督察活动,内容包括审判纪律、文明礼仪、工作纪律、制度执行等方面,还将定期对开展督察和巡查情况进行通报,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接受督察、自我约束意识。

    四、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在创新的基础上注重审务督察工作的实效性。严格按照“两个规定”中审务督察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审务督察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谋划审务督察工作,及时向党组请示汇报。要坚持以身作则,做到恪尽职守,令行禁止,做文明执法的表率,树立审务督察人员的良好形象。要在工作中随时总结经验教训,去粗取精,将好的方法、好的经验应用到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将审判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通过开展审务督察工作,要使干警进一步增强文明执法意识、接受监督的意识、自我改正的意识,遵章守纪的意识,从而促使审判质效大幅度提高,法院和法官的司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孙晔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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