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全省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三统一”管理机制, 提高规范化水平,认真践行“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根据《2019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点》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5月28日至29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嵩带领中院执行工作巡查组一行四人到诺敏河人民法院执行局查阅卷宗、督导执行工作。本次检查内容分为为三类:第一、2016年至2018年7月9号的终本案件已在预评估检查中检查完毕,本次抽取20%的案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称为“前终本”);第二、2018年7月10日至2019年4月30日的终本案件逐案检查(称为“后终本”);第三、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全部未结执行案件逐案检查(称为“未结案件”)。
巡查组检查了诺敏河人民法院以及下辖兴隆法庭、通北法庭、沾河法庭的执行完毕、终结本次、终结执行等执行案件卷宗。从案件节点录入是否及时、采取惩戒措施是否到位、文书质量是否合格、执行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等多方面入手,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汇总。检查完毕后,巡查组当场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诺敏河人民法院院长马少波表示全盘接收巡查组提出的反馈的问题和宝贵建议,下一步将根据巡查组的反馈结果,以严要求高标准全面按照巡查组的要求进行整改,夯实基础,并落实责任到人,诺敏河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巡查为契机,切实加强执行案件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认真践行“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严格按照《2019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点》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开展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