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性化、标准化的审判管理机制,高效完成审判工作,有效的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通过“三个规定、二个办法”积极推进精细化审判管理机制,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今年以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以“三创”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特点,努力探索适合自身的审判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提升审判质效,相继推出了《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审判质效评估规则(试行)》、《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试行)》、《案件质量评查操作办法(试行)》、《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建设。
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作为推动审判管理精细化的助推器。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审判规章制度予以梳理,以“精”为目标、以“细”为准则,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通过逐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使严格管理融入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细节,促使审判管理向精细化转变。同时,明确审判及审判管理职责,对立案、案件审限、结案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立案、卷宗归档等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定程序高效运行。以规范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细化管理内容、细化管理程序,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个不同的环节,从立案、开庭、裁判、结案、执行等都纳入审判流程管理中,明确每个环节的时间要求、工作内容,通过各个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制约,形成层层把关、稳定有序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有序运转。
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为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方案,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采取由审判管理的主管院长担任主任、政工科、纪检组及审委会专职委员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评查三级负责制。针对自身特点,制定了一份《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表》。这份100分制评查表,具体细化了56项衡量标准,对证据方面、实体处理方面、使用法律方面、案件程序方面、执行方面、裁判文书方面等6个方面提出了细致严格的要求。案件质量评查被视为司法公正为民的生命线,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作为法院内部的监督机制,是审判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转的根本保障,避免案件瑕疵、提高办案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以查促改,细化差错责任,坚持做好案件质量督查工作,确保每起案件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