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上午九在诺敏河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宋宏旭故意伤害罪一案
发布时间:2020-08-31 10:58:01
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上午九在诺敏河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宋宏旭故意伤害罪一案。
责任编辑:张振铎
文章出处:诺敏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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