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绥棱林业局开展的创建学习型、和谐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机关的活动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我院开展了“五型”法院建设活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作风,强化司法管理,推进能动司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创建目标任务明确,内容丰富的“学习型”法院
自觉把建设学习型法院作为提升人民法官为人民、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着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学习。
二、创建以人为本,服务先导的“和谐型”法院
1、坚持班子建设,院党组成员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团结一致,从思想上加强沟通和交流,从各个方面关心爱护干警,积极营造作风正派、齐心协力的工作氛围,形成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的工作局面。
三、创建服务大局,理念先进的“服务型”法院
为维护社会和谐和保障民生深化服务理念。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依法惩治犯罪,始终把打击和预防犯罪作为建设“平安绥林”的重要任务,继续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创建作风严谨,业务过硬的“务实型”法院
在全院掀起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新高潮,不断丰富思维,拓展视野,继续发扬实事求是精神,培养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以“民心工程”为切入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法官的创新观念、服务观念、民心观念,树立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创建服务林区,与时俱进的“创新型”法院
丰富审判管理新手段。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职能,加强能动司法,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加强企业保护,为企业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经济结构调整年活动保驾护航;加强院企联系,互通经济信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送法到机关、社区和基层单位;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促进企业依法管理;加强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开拓工作思路,提升管理层级,以效率化、规范化、立体化的管理方式为审判工作发展提供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