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每日一“典”丨:禁止高铁“霸座”

发布时间:2020-10-14 09:14:43



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八百一十五条。

遇到高铁霸座,怎么办?

专治任性,民法典教你正确坐火车!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责任编辑:张振铎    

文章出处:政治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