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
发布时间:2020-10-20 10:05:08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开启个人隐私保护的新时代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责任编辑:张振铎
文章出处:诺敏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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