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民事责任的优先承担
发布时间:2020-12-08 10:48:19
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承担民事责任。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振铎
文章出处:政治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