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在局党委、林业局2012年度“感动绥林”十佳颁奖表彰大会上,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佟宝林同志、建兴法庭庭长姜立忠分别获得 “十大创优典型”和奉献林区“十大典型人物”荣誉称号。
佟宝林现任执行局局长。他从事司法工作20余年,奋战在审判和执行一线,工作中他始终秉持着公正司法和创新发展理念。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地通过学习和实践,创新工作方式,转变陈旧执行观念,根据个案的需要,依法制定和适用执行威慑机制、巧用调解方式、穷尽执行手段、力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案件执结事了。在工作中他不断总结新经验,拓展新思路,有效地提高了执行到位率,得到了全院干警的称赞和院领导的认可。在他的带领下,执行局全年收入案标的1908 521元,执结标的1853 675元,执结率达97.1%,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缓解了“执行难”这一现实问题,解决“执行难”的瓶颈问题,开创了执行工作的新局面,为保障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坚定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给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
姜立忠身为建兴法庭庭长。他怀着对林区人民和这片沃土的深厚情感,以其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扎根基层,在山区艰苦的条件下一干就是25年。在这20多年的审判生涯中,他始终把便民、利民、爱民做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不求名、不为利,甘于奉献,他用自己的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聪明才智为民解忧,为这片土地安宁、富庶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法律的真谛,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他所承办的数百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无一错案,调撤率达到60%以上,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创建和谐林区奉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