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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九时在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仓健招摇撞骗罪、诈骗罪一案

发布时间:2021-08-11 14:57:43


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九时在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仓健招摇撞骗罪、诈骗罪一案。

责任编辑:张振铎    

文章出处:诺敏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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