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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十项新措施倡导勤俭节约新风

发布时间:2013-03-29 14:37:3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森工总局、林业局转发的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决定积极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制定十项新措施,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一、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二、取消春节团拜会、茶话会等活动,取消会餐环节。

    三、公务接待从简,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接待,减少陪同人员。

    四、深入创建节约型法院,从细节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下班后关闭电源、电脑、走廊灯等,严格控制办公经费开支。

    五、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财务透明度,压缩经费开支,杜绝非公务性支出。

    六、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推进司法公开,方便群众诉讼,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加强文书用纸的管理,各庭室要厉行节约用纸,不得铺张浪费,未经院里的批准,不得给当事人复印调解书、判决书等相关诉讼文书。

    七、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说法,杜绝错、别、漏等现象的发生。

    八、保持廉洁自律,严禁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九、年终总结等各项会务活动以简朴为主,缩短会议次数和时间,减少会务支出;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或借开会、培训等名义组织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有关单位或企业安排的吃请、旅游等娱乐活动。

    十、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一切从简,不准滥发请柬或通知,除直系亲属外,其他如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生日、满月、升学、晋职晋级、乔迁等事宜,一律不准举办由无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参加的宴请。

文章出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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