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十五时在诺敏河人民法院通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洪涛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发布时间:2021-10-17 10:14:00
责任编辑:张靳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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