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11:08:57
罪犯赵青春暂予监外执行一案,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3日14时30分,在诺敏河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听证,如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向我院反馈。
联系电话:13555308320 联系人:蒋莉红
诺敏河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责任编辑:张靳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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