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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正向引领激励】无悔青春·不负韶华

发布时间:2022-05-25 14:15:37



     范颖杰,男,198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现任诺敏河人民法院沾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多年来,范颖杰同志确立了自己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办好每一起案件,达成‘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一名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来说,工作方法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果,不让法律文书成为法律白条。在执行工作中,范颖杰同志正是以良好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实现了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众认知度之间的平衡。力求公正,又能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又比较讲究办案的方法,艺术。对待当事人既严肃执法,又能热忱服务,能耐心细致地向其明晰法律,讲清利害,并关于根据案件的特点,重点解决案件的根源问题,形成自己独特的执行方法和执行经验。

    在执行工作中化解纠纷,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的需要,也是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体现。在办案中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防止矛盾激化。在摆事实,讲法律,分清是非责任的前提下,竭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在疫情防控期间,范颖杰同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案件当事人联系、沟通,化解了多起执行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很好的统一。

责任编辑:张靳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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