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5日,诺敏河人民法院沾河人民法庭执行法官一行人驱车100余公里赶往通北林业局执行现场,通过强制腾房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执行积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许某与王某借款纠纷一案,申请人许某依据生效的法院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7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王某给付欠款20万元。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进行调查,发现仅有一处房产和一处车库被其他法院查封,未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官对该房屋和车库进行了轮候查封,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间来到2022年1月11日,办案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房产和车库已经解封,本院轮候查封已生效,具备对该房屋和车库评估拍卖的条件,于是马上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经过两轮拍卖和一轮变卖均因无人参加竞拍导致流拍,申请人提出以变卖流拍价216000元接收房屋和车库。被执行人提出该房产系其唯一住房,要求申请人给付房租。经办案法官做申请人的工作,申请人一次性给付被执行人5年房租款30000元。没想到被执行人收到房租款后拒不搬出房屋,还称除非申请人放弃余款及利息才能搬出房屋,否则将在房屋一直居住下去。法官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和解意见。后经办案法官的仔细研判,决定启动强制腾房程序,并提前做好了应急预案。
2023年3月15日,办案法官及法警来到了被执行人家中,在被执行人一直拒接电话不配合执行的情况下,带队法官范颖杰同志联系到当地派出所与社区,在两方见证下,办案法官对房屋进行强制开锁。此时,被执行人王某电话也终于接通,十分钟后被执行人王某赶到执行现场,情绪也比较激动。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后,被执行人也终于同意搬出房屋,经过近一天的工作,顺利将房屋和车库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至此,一起近三年之久的执行积案顺利得到了化解,办案法官并没有机械执法,而是将最高院提出的善意文明和谐执行的执法理念贯彻到执行工作中,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兼顾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不但顺利解决了问题,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