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外的雨水管坏了,下雨就往墙上渗水,我打电话给物业,他们说这不归他们管,最后是我自己花钱修好的。楼下邻居天天午休时间聚在一块儿聊天打牌,孩子根本没法休息。还有人在地下室门口私搭小仓库,把通风口都挡住了。这些事我跟物业反映了好几次,都没人理。物业什么都不管,我凭什么还要交这个物业费?”居民张先生情绪有些激动,向法官一口气道出了心中积压许久的委屈。
法官没有打断他,只是安静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等张先生说完,她才温和地开口:“您说的这些情况我们都记下了,物业服务确实应该做到位。您先别急,我们一起来沟通解决。”她随即拨通了物业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您好,我是诺敏河人民法院的法官,想跟您核实一下小区雨水管维修的责任归属问题……”法官语气平和,条理清晰。几番沟通后,物业负责人意识到是接线人员对维修范围理解有误,当场在电话里向张先生道了歉:“张先生,真对不起,确实是我们工作没做到位。雨水管属于公共设施,维修应该由我们负责,费用我们来出,今天下午就派人去修。”
法官接着说道:“除了水管,张先生还反映午间噪音和私建仓库的问题,咱们是不是也能一起推动解决?”她建议物业在小区公告栏张贴温馨提示,引导居民合理安排活动时间,避免影响他人休息;同时主动与私建仓库的业主沟通,耐心说明规定,劝导其自行拆除。
物业负责人连连答应:“您说得对,我们马上落实。张贴通知今天就能完成,仓库问题我们也会上门沟通,三天内给您和张先生一个答复。”
听到这儿,张先生的脸色缓和了许多,语气也软了下来:“其实我也不是不愿意交费,就是心里憋屈。法官您这么一说,物业也认错了,还有实际行动,那我愿意把物业费补上。”
法官微笑回应:“纠纷能这样解决,省时省力还不伤和气,是最好的结果。先行调解的优势正在于此——程序灵活,不局限于法院,社区、物业办公室随处可谈。我们耐心倾听、细致沟通,找准症结、居中协调,既化解了纠纷,又留了人情,真正是“化干戈为玉帛”。物业服务要提升,咱们业主也多一分理解,邻里之间互谅互让,小区自然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