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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黑土地上的“林间小生灵”,切莫因一己喜好触犯刑法

  发布时间:2026-04-01 09:23:48







  “檐间雀语自悠然,枝上栖飞乐寻常。”麻雀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林间小生灵,叽叽喳喳的鸣唱,装点着烟火人间,也增添了自然野趣。可总有不法分子觊觎这些寻常小鸟,肆意捕捉、私自饲养麻雀。这类行为不仅剥夺了麻雀自在生存的权利,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更会让行为人触犯法律,面临牢狱之灾。

   李某某是一位喜爱听鸟鸣的老人,他捕捉野生鸟后将其关在自家院内的笼子里,利用笼中的鸟叫声吸引其他野生鸟类靠近,再伺机进行猎捕。这种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鸟类生命、破坏生态平衡,更已触犯相关法律,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法院审理,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构成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判处拘役。

   “莫捕檐间寻常雀,巢中幼羽盼归声。”黑龙江林区广袤、农田连片,麻雀是本地极为常见的留鸟,常年捕食农林害虫,是守护黑土地生态平衡的重要成员。并且麻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猎捕、贩卖、饲养麻雀均属违法行为,捕捉数量达到入罪标准的还将涉嫌刑事犯罪。守护身边的小小飞鸟,既要心怀善意,更要严守法律底线,切莫因一己喜好触碰法律红线。

   特别提示:

   1. 发现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2. 不捕捉、不笼养、不食用野生鸟类,自觉抵制伤害野生鸟类的行为;

   3. 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鸟类,可拨打12345热线,联系林业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救助。

责任编辑:田百禾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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