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林区基层法院诉讼费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6-07 20:53:12
为严格诉讼费管理,规范诉讼费收缴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诉讼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下发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收缴分离、不坐支。
四、诉讼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手续,严格法院内部审批制度。对诉讼费用使用不得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诉讼费上缴、回拨要及时、准确,发生问题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五、财务室每月要制作诉讼费财务报告,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中院。每季末同银行和中院财务部门进行对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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