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06-07 20:55:11
一、 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保证火灾事故中的组织指挥和领导。
(二)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对防火安全工作的认识。
(三)坚持消防检查制度,庭室每周、院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四)经常做好预防火灾事故的准备,保障消防器材的完好率,保证及时使用。
二、 安全防火责任区
档案室安全防火工作由档案员负责;
财务室安全防火工作由会计负责;
车库安全防火工作由司机负责;
微机控制室安全防火工作由网管员负责;
装备室安全防火工作由装备员负责;
值班室、大小会议室、大小法庭、公共场所安全防火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各个办公室由各自办公人员负责。
三、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组长:院长 艾厚军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