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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06-07 20:55:11


    一、 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保证火灾事故中的组织指挥和领导。

    (二)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对防火安全工作的认识。

    (三)坚持消防检查制度,庭室每周、院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四)经常做好预防火灾事故的准备,保障消防器材的完好率,保证及时使用。

    二、 安全防火责任区

    档案室安全防火工作由档案员负责;

    财务室安全防火工作由会计负责;

    车库安全防火工作由司机负责;

    微机控制室安全防火工作由网管员负责;

    装备室安全防火工作由装备员负责;

    值班室、大小会议室、大小法庭、公共场所安全防火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各个办公室由各自办公人员负责。

    三、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组长:院长  艾厚军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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