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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27 10:30:46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根据总局和林业局纪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中央、省委、总局、管局、林业局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有效推进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树立林区法院和法官良好执法形象,对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影响和破坏执法环境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利用三个月时间使全院干警在工作作风、尽职履责、法官形象、舆论形象等方面实现根本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自检自查为主,将此项活动纳入纪检监察日常工作之中,实行集中检查与季度督察相结合;

    (二)坚持以构建长效机制为主,纠正问题与立制相结合;

    (三)坚持以立行立改为主,边查边改与边整边改相结合。

    三、工作任务

    (一)思想作风问题。重点解决理论修养不够、政治敏锐性不强、在重大政治原则面前头脑不清醒,立场不鲜明,随波逐流,犯自由主义的问题;不讲原则,不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不良倾向视而不见的问题;精神懈怠、不深钻细研,吃老本,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的问题;思想僵化,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不透,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怕犯错误,怕担责任,遇到问题一级推一级,致使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二)工作作风问题。重点解决“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意识不强,不能及时维护好、保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办案拖拉、超审限问题;坐堂办案,不能及时开展带案接访、走访、下访、回访等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搞形式主义、调研成果总结不到位,调研成果转化不及时等问题;服务基层意识欠缺,为大局服务和保证大局的能力弱、办法少、效果差等问题;对工作要求不高、标准不严、得过且过的问题;拈轻怕重,不敢担当,对待份内工作中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问题;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缺乏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注意学习业务知识,个人素质与所承担职责任务不适应问题;不配合岗位调整,对个人得失斤斤计较等问题。

    (三)机关风纪问题。重点解决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组织的活动;执行公务时态度冷、横、硬、冲,接待当事人着装不整,慵懒散浮,形象欠佳。;接受当事人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官本位思想严重,妄自尊大,对内不民主、对外交往口气粗,盛气凌人;“慵懒散浮”、我行我素、贪图享受、骄气十足等问题。

    (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解决窗口部门立案不及时、有案不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业务庭室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勒、卡、拿、要、报,利用司法权收受当事人馈赠的礼金、礼品、有效凭证和有价证券;利用自由裁量权,向当事人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以罚代法,失职、渎职、乱收费、乱罚款,在处理涉诉涉法案件顶不住外界压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9月25日开始至12月末结束。活动分三个环节推进,每个环节大体安排一个月时间。

    (一)思想动员,征求意见(9月22日一10月末)。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传达党委主要领导讲话,对我院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工作进行部署。

    2、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将我院存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机关作风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问卷形式,向干部群众征求意见,并收集整理,梳理分类,找出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分析成因,提出整改措施。

    3、开展一次调查研究。设立网上征求意见箱、传真机24小时待机状态,接收意见函,公开本院纪检监察举报电话等形式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全、找实。

    2、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自查整改报告形成后,召开一次全院干警会议,个人宣读自查整改报告,其他干警进行评议,自查整改报告要求真务实,不得敷衍了事。自查整改报告要由本院、本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把关。本院及各部门自查整改报告要汇编成册备查。

    3、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进行一次约谈。凡没有立行立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由所在庭室领导约谈;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的,由纪委约谈,涉及违纪违法的,立案查处。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12月1日一12月30日)。

    1、针对专项治理暴露和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结合《法官行为规范》。制定和完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

    2、开展一次公开承诺活动。全院干警要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岗位,对自己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工作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法院内网进行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艾厚军

    副组长:张凤琴  李  键

    成员:刘忠起(负责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李长春(负责专项活动推进宣传发动和推进落实)。

    王洪华(负责效果督查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组。

    (二)制度实施方案。本院机关作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于9月30日前报作局纪委党风室。

    (三)认真组织推进。要按照“方法步骤”逐步推进,做到环环相扣,不落程序。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从10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上报机关作风专项治理1个案例(包括正面事例)。

    (四)整改贯穿全程。活动各阶段要把“整改”放在首位,加大整改力度,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不得拖到最后阶段集中整改;弘扬正气,注重发现和挖掘先进人和事,总结树立正面典型,发挥引领作用。

    (五)着重强化治理。要从微观入手抓整治,从群众有意见的问题改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以作风转变的实效树立法官形象,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对置党纪政纪于不顾,损害群众利益、破坏法官形象,一经查实,决不姑息,坚决处理,以儆效尤。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六)做好情况汇总。及时将作风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设等进行认真总结梳理,每半月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局纪委。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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