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森工林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护生态环境,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了天保二期工程。天保工程的实施,使木材生产量锐减,在替代产业还没有形成规模的情况下,林场的职工群众还保留着原始农耕的习惯,种地谋生在大多数职工中还占有一定比重,他们对土地的渴求可想而知,为了获得土地他们不惜冒着违法犯罪的危险而为之。在林区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只是简单一罚了之,所在林场为获得经济利益还收取其地租金,这给职工群众造成交罚款种地属合理合法的印象,此种处理也有以罚代刑之嫌。行政机关没有及时收缴并落实退耕还林,对缓刑犯的监管力度不到位,没有及时建议法院对缓刑期间再犯罪撤销缓刑执行实刑,为吴氏三兄弟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的发生埋下伏笔,这也是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再发生原因之一。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到每个案件的裁判中,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以审时度势,区别对待,用足用好,适当适度的原则。认真区分案件和被告人的不同情况,综合分析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对象、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其他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充分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社情民意等因素,正确判断总体上应当从严还是从宽。把群众工作的思想、方法融入法庭审理、裁判说理等全过程,积极、主动宣传法律、政策,确保裁判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这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当把握的基本原则。近期,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理了绥棱林业局六棵松森调队吴某有、吴某臣、吴某君三兄弟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吴氏三兄弟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行了及时审理。吴某君是吴氏三兄弟兄长,他非法占用农用地1.9018公顷,时间跨度十多年,受过多次行政处罚,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认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处罚,具有悔罪表现,考虑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只是为了谋生,没有其它不良动机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着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法庭判处了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依法收缴的刑事判决。被告人吴某有非法占用农用地2.2106公顷,其也受过多次行政处罚,也当庭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处罚,具有悔罪表现。但是,被告人为减轻刑事处罚辨称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的期间是在上次被刑事处罚之前,而不是在缓刑考验期内,但其没有当庭提供相应证据。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在2009年4月9日因犯滥伐林木罪被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的期间主要在缓刑考验期内,据此,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第七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吴兆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与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二年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依法收缴的刑事判决。被告人吴某臣非法占用农用地1.6454公顷,其主要犯罪情节与被告人吴某有基本相同,但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期间主要是在其缓刑考验期之后,所以,法庭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依法收缴的刑事判决。
综上虽然三被告人是亲兄弟,都是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而且数量较小且接近,但因具体案情不同,判处的结果确各不同,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起到了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刑罚目的。同时,根据案件的审理发现了行政机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了司法建议。相信通过三个案件的审理判决,三被告人能从中吸取教训,爱护生态环境,保护好自已的家园。行政机关也能堵塞管理漏洞,为生态文明建设起到坚强的保障作用,同时因为公开审理也教育职工群众管护好、爱护好自已的生存环境,让青山常在,永续利用,为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