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展开改革试行工作,确保实现量刑规范化。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改革。我院购买了大量量刑规范化改革相关参考书目,并组织刑事审判庭干警认真研讨,为改革工作正式试行提高知识和能力储备。精心选取刘忠抢劫案作为量刑规范化示范庭,由刑庭庭长任主审法官,全体刑庭干警共同观摩学习,引导法官直观把握改革要求、顺利完成程序转变。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刘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投放催眠、麻醉性药物的方法,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正确,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刘忠犯罪数额巨大,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刘忠认罪态度好,并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判处被告人刘忠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判处如下:被告人刘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通过这次示范庭刑庭干警更好的学习到量刑规范化,也为以后更好的把量刑规范化用到办案当中。
二、庭审前,通过学习量刑规范化相关材料,刑庭制作整理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审提纲,并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庭审工作,确保量刑均衡。庭审中,提前告知控辩双方庭审程序安排及各方权利义务,引导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增强各方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机制,确保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为确保量刑规范化,我院建立了层级负责制度即:主审法官对全部量刑程序负责,对一般刑事案件的量刑结果负责;庭长对复杂疑难案件量刑结果负责;审委会对重大刑事案件的量刑结果负责。为保障制度正常运行,我院还建立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改革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