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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积极服务棚户区改造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16 08:28:46


    棚户区改造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一项民心工程,备受瞩目。为切实依法保障棚改工作正常运行,保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院行政庭积极服务棚改工作,多措并举,维护稳定。

    一、 绥棱林业局棚改现状

    绥棱林业局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浩繁,已有140多栋楼房拔地而起,绥棱林城旧貌换新颜,一个现代化的小城镇已雏形初具。现在,绥棱林业局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仍在进行中,全局山下地区尚未改造的棚户区大约仍有上千户,位置均在林业局局址的边缘。

    二、 积极服务,提供法律支持

    我院为绥棱林业局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提供了大量的、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主要是体现在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之中,曾无数次地参与具体困难、问题的协调、研究,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提供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其参与方式多为林业局党委政法委书记召集、主持下的相关行政部门和法院派员参加的案情通报会、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会、对策措施研讨会等专题会议的方式,法院提出的意见、建议、措施大都被林业局采纳。

    三、 依法引导,广泛宣传

    棚改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规定既国务院的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裁执分离”的规定。针对上述二法律法规,本院已通过口头宣讲、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向林业局领导及其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林业局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均已知晓。为绥棱林业局依法推进棚改工作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

    现在,绥棱林业局棚改工作稳定有序进行。我院与林业局主动沟通,将在房屋拆迁中遇到的一些具体困难、问题,解决在动员协商阶段;一些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产生的矛盾,也已在成讼之前得到化解。林区百姓及林业局对于法院在棚户区改造进行中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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