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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多年未结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4-03-20 09:59:06


    “近十年的欠款,终于要回来了,太谢谢绥棱林区法院了”。这是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对绥棱林区执行干警感激的肺腑之言。2014年3月14日我院成功通过和解方式执结了一起多年的执行积案,随着双方当事人在106万元的和解协议上签字,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3年3月我院经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了北京京辉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佳木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担任案。该案第一执行法院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后经委托、指定等方式历经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密山市人民法院等法院实施执行,到我院已是第六任担任执行的法院。从2008年开始耗时七年经过五个法院没有执行完毕,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及案件的执行难度可想而知。立案后执行局对此案的执行做出具体的认真、细致的研究,对涉案的相关情况逐一核实,做出周到细致的执行预案,并多次积极主动的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对该案情况进行沟通,掌握执行主动权,大量前期工作,为攻克这一执行积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执行干警主动对被执行人公司的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并立即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佳木斯的两处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查封。并张贴封条、公告予以公示。但因被执行人因国企改制将财产转让给了第三人,此期间多次与其交涉,但对方拒不配合,使案件陷入僵局。面对新情况,执行局干警认真研究相关的证据,并逐一查找每一个案件细节,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终于找到突破口,根据法律规定追加了被执行人,使案件绝路逢生有了转机。此时已是临近年关,但干警们依旧在执行第一线顶风冒雪,不辞辛劳,来往奔波于绥棱与佳木斯之间,不厌其烦地做被执行人的工作。由于被执行人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不认知以及地方保护,干警们受尽了冷遇、漠视和叼难,在众多困难面前执行干警没有低头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法解疑,最后他们硬是凭着一颗颗热心、诚心、细心和耐心,让一对冤家冰释前嫌,双方就该案达成和解协议。这起历时七年之久,转换了六个法院的执行案件终于案结事了。这起积案的圆满执结,振奋了精神,鼓舞了士气,倍增了干警做好执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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