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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01 10:04:57





    3月31日下午,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艾厚军在大会上作动员讲话。林业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一行3人到会指导。

    动员大会上,我院副院长张凤琴主持会议,副院长李健宣读了《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后,艾厚军院长就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动员讲话中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要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切实加强为民司法制度建设,努力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建设“民富局强、优美自然、诗画韵味、活力智慧、和谐幸福”的新林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艾院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力在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绥棱林业局第三督导组组长刘忠武同志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党组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工作思路清晰,并对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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