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在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近50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的要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院党组决定,三月份为本院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月。
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认真学习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刻领悟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院党组号召广大干警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法官”活动,切实践行雷锋精神,将雷锋精神深入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体干警人人学雷锋,时时学雷锋,处处学雷锋的良好氛围,使学习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不断提升全体干警道德素质,为凝聚全体干警提供精神力量,为法院良性发展、提升司法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