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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法定假日期间警车封存入库

发布时间:2014-11-04 10:35:38


    为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法定假日期间,为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我院除一台应急办案用车外,其余车辆在节日期间全部封存入库。实施公务用车审批制度,用车须向主管领导填写车辆审批单并注明用车的原因、时间和线路,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用警车。

    今年以来,我院以第二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为防止公车私用及奢侈浪费等行为,我院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改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封存停放,车辆钥匙、行驶证由办公室收取交院里统一保管。由于工作落实到位,措施有力,截至目前为止我院无一起公车私用的违纪现象,以实际行动坚决抵制“四风”,以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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