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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司法为民新平台

  发布时间:2014-11-13 09:23:10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4年6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各项制度、设施逐步完善,各项利民、便民制度不断开展,从三个三方面彰显了司法为的服务理念,是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工作的窗口。

    一.践行司法公正理念,提升服务质效坚持三“重”。重制度,诉讼服务中心重视建章立制,制定了诉讼服务中心规则、信访突发预案规则、接待制度、诉讼告知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重接待,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将立案、信访和调解三区分开设立。在立案区,设立导诉服务台,有导诉员耐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并细心引导当事人办理相关诉讼事项;设立专门的调解室,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由审判经验丰富、社会阅历多的法官担任调解员;设立专门的信访室,主要接待上访当事人咨询、来信来访案件,并对信访案件做到限期办理和答复。重调解,强化立案诉前调解,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调解,立足把矛盾纠纷至于诉前。

    二.践行群众路线方针,排解矛盾纠纷强化三“快”。立案快,在立案区由导诉员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从收取诉讼状、审查诉讼材料、填写诉讼文书、开庭排期,打印诉讼费票据和案件转交承办法官等工作,均在诉讼服务中心完成,为当事人快速立案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平台。查询快,在一楼大厅设置查询一体机,当事人可以查询案件审理情况、裁判文书公开情况和举证须知。在调解室悬挂诉讼风险提示书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事诉讼等相关事项。如此可以方便当事人快速查询和掌握诉讼程序。送达快,诉讼服务中心指定专人配合法警队法警负责法律文书送达,这样能够使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为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提供了便利和节省了时间。

    三.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服务群众坚持三“多”。多为群众利益着想,诉讼服务中心为了方便当事人立案,设立了电话、网上预约立案等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当事人有立案需要的,诉讼服务中心采用上门立案的方式,及时解决了他们的诉求。在立案区为当事人配置了饮水机、急救药品、储物柜、座椅、传真机等物品。在一楼大厅有安全检查设施,由法警负责安检,从而确保每位当事人来我院诉讼的人身安全。多采用群众监督方式,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台上摆放廉政监督卡和诉讼提示书,已立案的每位当事人都发放廉政监督卡,请当事人监督法官的办案情况,从而提升了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多职能延伸,在林业局服务大厅设立司法联络室,有法官负责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在建兴法庭设置诉讼服务站,便于就近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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