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根据林区中院的安排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真正将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做到实处。
一是于下午十四时开展了法官宣誓活动,在院长艾厚军的带领下,全员法官庄严的举起右手,面向国旗进行宣誓。宣誓结束后,法官们纷纷表示,要把誓言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恪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地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以实际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邀请机关干部、退休职工、社区工作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院长亲自陪同,参观了我院的审判大厅、会议室、健身室、诉讼服务中心等,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三是与来参观的同志进行座谈,共同探讨如何开展好法律宣传,真正做到将普法内容深入到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抓不懈。
四是开展赠书活动,我院组织人员,订购了相关法律书籍,在宪法日对来院参观的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赠送了法律书籍。
通过宪法日的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干警们的宪法意识和荣誉感责任感,也拉近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