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办案法官和夫妻双方家人的共同努力,调解了一对因欠缺沟通和信任,彼此有误解而再次闹离婚的夫妻。
原告张某腿有残疾,经人介绍与手患有残疾的被告王某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14年初,原告张某以婚前双方欠缺了解,被告大男子主义严重,经常不在家,夫妻间欠缺互相尊重、互相沟通,使自身感觉不到夫妻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等原因,诉致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开庭前,在办案法官的劝说下,考虑到孩子及家庭情况,原告张某申请撤诉,双方和好如初。时隔一年,这对夫妻再一次闹上法庭要求离婚,原告张某说被告不尊重她,离家后经常联系不到,被告王某说原告长期上网聊天。原因多是夫妻间没有沟通,互不信任而致。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立即联系原被告,向他二人了解争吵的原因和双方的想法,得知双方是由于缺乏沟通和信任,存有误解而要分手。于是,办案法官决定让二人面对面坐下来,平复下情绪,将自己想说的话,要问对方的问题都说出来问出来,给二人一次沟通的机会。后又从孩子方面、双方家庭方面、双方自身方面,积极劝说二人。夫妻双方的家人也一同做夫妻的工作。最终,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互相谅解,解除误会,再次和好如初。
夫妻间必须经常沟通,彼此尊重,彼此信任,才能守住来之不易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