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开展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04 10:59:22
立案登记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立案登记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积极稳妥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我院在副院长张凤琴、政工科科长李长春和立案庭庭长刘淑玲的带领下,组织干警于5月4日上午在绥棱林业局广场开展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
针对此次宣传活动,我院制定了方案,分工明确。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详细释明立案登记制度。并在我院是诉讼服务中心摆放方便群众的诉讼文书样本,在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立案登记相关内容。本次宣传我院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人次,为实施立案制度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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