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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近三年工作亮点荟萃

  发布时间:2015-05-11 08:30:21


    近年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在局党委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省林区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建设落实“五型法院”的工作方针,按照“稳中求进、创新思路”的工作基调,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争创“全省一流法院”。

    先后荣获“全省林区优秀法院”、“审判工作先进单位”、“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行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建兴法庭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授予“全省优秀法庭”称号。

    亮点之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将服务企业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一条主干道,相继走访、调研了绥棱林业局聚鑫供热有限公司、龙森地板有限公司、三和人造板有限公司、标志服装厂等大中小型企业,以座谈的形式现场解答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援助,为企业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抵抗风险、安全稳定发展。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我院制定并出台了《为绥棱林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措施》,为企业及林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措施。

    2012年至2014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涉企案件14件,办结14件,为企业挽回各类经济损失850万元。现如今在我院已形成由班子成员挂钩企业、专人联点联络、二十四小时热线服务、不定期走访回访,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等一整套工作机制,一张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立体服务网络正在逐渐形成。

    亮点之二:刑事审判体现人文关怀

    2014年7月3日的上午,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病床前上演了令人欣慰的画面。

    病床上,躺着一名身体虚弱、神志清醒的男子。这名男子姓王,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因患结肠癌在哈尔滨医大二院治疗,由于病情严重不能到院开庭,院领导了解情况后,认为罪犯也享有基本的人权,要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上审理此案,更为了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我院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组成合议庭赴哈医大二院。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王某在开庭笔录上签字并按手印。整个开庭过程进行的有条不紊,庄重而又温暖。庭后,王某家人握着主审法官的手激动的表示感谢,认为法院能够充分考虑到刑事被告人的病情亲自到病房开庭而没有不顾病人身体状况生冷的强制押解到法院开庭,是对刑事被告人的一种人格尊重和人文关怀。

    让当事人打一个“公平公正、受尊重的官司”,是近年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

    “公平公正、受尊重”体现了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精神追求,坚持积极培养与当事人和群众的感情,注重人性化司法的工作思路。

    现在的刑事审判日益呈现出理性的成熟和人性的关怀。近年来,我院通过调解为刑事案件受害方兑现赔偿金50余万元。

    亮点之三:民事调解结案率大幅提高。

    “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所追求的目标。如何履行好人民法院调解职能,充分依靠调解功能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在当下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课题,同时也是我院重点工作之一。近三年,我院民庭共收案222件(其中法庭60件),结案199件(其中法庭48件)。调解和撤诉148件(其中法庭37件),综合调撤息诉率74.4%(法庭77.1%),再创我院历史新高,庭长王光勋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3年度全省林区法院“调解能手”荣誉称号。建兴法庭庭长姜立忠被林区中院授予2014年度全省林区“优秀法官”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根据各类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在调解工作中引入新观念、新方法,优化审判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拓宽调解渠道,真正做到了哪里有纠纷,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是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共在社区、林场、企业、学校法制讲座25场次,开展法律咨询3场次,在企业、田间地头、居民小区开展调解40余次,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与使命,走出了一条具有林区特色的司法为民之路。

    亮点之四:“擦亮”立案信访窗口,让司法为民看得见。

    立案庭是法院对外的窗口,也是审判工作的最前沿。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服务大局,完善便民举措,全力服务林区社会经济发展。

    (一)背靠背调解法。

    所谓背靠背调解法既两组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互相做工作,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给当事人分析利弊,促使双方当事人消解心头怨气,化干戈为玉帛。此类调解法常用于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和离婚案件中,通过两组案件当事人互相劝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二)便民立案。立案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开展网上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多渠道便民措施。其中上门立案工作效果显著,多次被林业局电视台宣传报道。如去年法院为七十多岁李女士开展上门立案服务。李女士因房屋纠纷无法解决,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因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就电话咨询法院能否帮助他解决问题。接到电话次日,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便迅速准备材料,到当事人家中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老人对此表示感谢。2014年,法院网上立案12件,电话立案及上门立案共8件,深受群众欢迎。便民立案解决了群众立案难问题,打造了便捷、高效的司法为民利民诉讼服务平台。

    (三)开通远程视频接访解民忧。

    2015年3月3日上午,信访人周发成功约见最高院法官。周发因土地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一审、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仍表示要进京上访,经法院信访办工作人员积极为其诉后答疑,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后,当事人仍坚持自己主张。2014年法院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并在第一时间告知了周某可以约见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反映诉求。周某同意视频接访并提供了申请材料。法官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告知周某法院适用法律没有错误,劝其息诉罢访,并告知他如果对法院判决仍有不服,可向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申请。周某表示认可最高院给予的法律指导,对此次视频接访表示满意。

    (四)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构建快速通道,确保让当事人打一个快捷的官司。努力构建立案工作的“一站式通道”,特殊案件的“绿色通道”,做到立案程序、所需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接收材料、立案审查、交纳诉讼费、办理缓减免手续、受理查询等一站式服务。

    亮点之五:创新联络监督机制,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从“被动”到“主动”

    建立案件排期开庭月报送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案件,以我院公开审理社会反响强烈或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为主。立案庭每月底前将下一月开庭的可以旁听的案件排期表报送主管院长,从中选取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利用《新林城》、《绥化日报》、《省林业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司法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近年来发稿110 篇,绥棱林区法院网点击超过30万人次。

    我院高度重视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与沟通,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主要工作情况、重大工作部署以及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接受社会监督,使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更加契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热点、难点问题。

    亮点之六: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2014年,我院在第一时间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由原来的7名,增至如今的34名。把人民陪审员从“幕后”推到“前台”,不仅是解决法院人少案多、力量匮乏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需要。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参审案件总数达104件。

    2014年,我院更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职同权制度,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工作范围,充分借助人民陪审员的生活阅历、社会威望,逐渐将人民陪审员职能从参与案件审理延伸到案件执行、主持调解、送达保全、接待信访等领域,人民陪审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亮点之七:完善警用装备,应对反恐防暴。

    为应对我国当前反恐防暴的严峻形势,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我院在原有应配必配警用装备的基础上,又新购置了X光机、安检门、身份证识别记录仪、面部指纹识别仪、催泪喷射器、防火毯、盾牌、防暴胸叉脚叉、对讲机、消毒柜、脚镣、警械专用柜、安检存包柜等警用装备和办案用具,同时为建兴法庭配备安检门及手持安检器和安保人员,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提高安检的效能。

    2013年12月3日法警队被省院授予体能达标先进单位、蔡国立为先进个人。

    2014年8月,法警蔡国立参加全省法警第九届比武竞赛中,因表现突出被省院给予通报表扬,并被中院授予三等功。

    亮点之八:文化建设引领法院发展

    走进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院址不是很宽阔却井井有条,一尘不染,开庭公示栏悬挂于大门右侧。进入略显陈旧的办公楼,映入眼帘的是法院法官的职业宗旨“为人民服务”,左右两侧分别是法警大队、审判大厅。二楼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教育基地则指引着法官以廉政为思想内涵、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主,以文化为表现形式保障法官公正职能,一股浓浓的法院文化气息悄无声息的滋润着法院每一位干警。

    院长艾厚军说:法院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服务群众,秉公执法。在新形势、新任务下,促使我们积极探索,运用先进的文化理念凝聚人心,实现提高法院、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管理目标。

    教育:实现司法文化

    文化一词在我国古代,有文治教化之意。法院文化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个人素质,文化造就素质。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致力于法院文化建设。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使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深深的体会到,要使法院文化建设取得实效,关键在教育,在培养,使法官树立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近年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始终把教育培训放在首位,同时把法官的职业道德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心,采取多种措施,以文化建院,坚持抓好每周二、周四的集中学习制度,系统的学习政治理论,强化法官的职业宗旨观念和理想信念。在“群众路线教育、作风建设”等活动中,均以法官道德为中心,通过学习孙波、于海河等同志的先进事迹,提高了法官爱岗敬业意识,做到了理论清醒,政治坚定。

    为民:实现服务文化

    近年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把形象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突破口,将立案须知,讼诉程序、收费标准等制定成册,摆放在立案大厅,供当事人取阅,同时还为来院诉讼的当事人备有水、药、休息室等,使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温馨服务。通过媒体、外网等载体,将开庭日期,主审法官等信息公布于众,让当事人了解审判的每个环节,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于细微处见真功,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从着装、接待当事人、内部管理、环境卫生都作出了具体管理,点滴之间都显得规范有序。在这里,法官自觉遵守礼仪,对待当事人言辞诚恳,庄重又不失情感,增强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提高了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以情感为依托,以文化活动为载体,让法院文化融入法官的生活,把被动搞文化建设化为主动寻求新思路。利用“七一、十一”等节日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活动中动员大家齐参与,使法官在活动中感受到法院的文化氛围,又增强了团队合作意识。蓬勃发展的法院文化焕发了法官们的精神,为实现司法公正,辛勤工作。

    2015年,帷幕徐启。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必将砥砺奋进,脚踏实地,昂首阔步地行走在司法公正、廉洁办案的道路上 !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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