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庭快立、快审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作者:李健 发布时间:2012-04-27 15:03:10
刑事审判庭于2012年4月6日宣判了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褚某某贪污一案,本案从检察院公诉来院至宣判仅用了十二天的时间。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起抗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在立案后,刑庭办案人员及时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其有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等诉讼权利。合议庭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通过阅卷、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撰写审理报告,并呈请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对被告人进行了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打击了犯罪。
责任编辑:杨阳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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