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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作证需知

发布时间:2015-10-29 14:16:23


    一、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证人?

    一般情况下,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三、证人必须到法院作证吗?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具有下列情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1.     年迈体弱或行动不便无法出庭作证的;

    2.     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     路途特别遥远的,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     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四、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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