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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跨省经济案 法官千里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4-28 11:10:04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不断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调解涉企纠纷案件,维护企业利益,保障林业局经济的平稳发展。近日,该院法官佟宝林、王剑峰成功调解了一起跨黑吉两省之间的涉企纠纷案件。

    绥棱林业局辖区的黑龙江省三合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合公司)因与被告吉林省长春市晟茂木业有限公司(简称晟茂公司)于2009年2月24日签订买卖合同(地板基材),三合公司如约履行。被告在收到货物后,仅支付部分货款,2010年9月1日经双方协商签订“还款计划协议书”后,被告仍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为此,三合公司将被告晟茂公司起诉至该院。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双方企业的良性发展,在充分了解双方纠纷情况后,决定对此案先进行调解。

    随后,办案人员即做好各项准备,赶赴千里外被告晟茂公司所在地长春市。找到被告后,办案法官积极的与其进行沟通,耐心细致的为其依法说理,释明法理,权衡诉讼风险,协调双方所能接受的付款方式。经过耐心调解和沟通,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晟茂公司承诺分两次给付剩余货款。

    办案法官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巧妙的运用调解技巧,把握最佳的调解时机,远行千里化解了这件涉企纠纷案件,急企业所急,忧企业所忧,在保证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杨阳    

文章出处: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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