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为森林火灾多发期,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森防安全意识,全面推进春季防火宣传工作,增强林区人民抵御火灾能力,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由院长带领办公室、执行局、刑庭、民庭、建兴法庭干警组成工作组先后深入到东股流、五四、张家湾、建兴、东风等十余个林场(所)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并以此活动为契机,开展了走基层、访企业、送法下林场活动。
为做好本次活动,各庭室各司其职,做了充分准备工作:刑事审判庭筛选出近几年发生在林区的放火、纵火典型案例并制成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宣传单以备发放;执行局就执行山上土地租金方面的问题提出下步措施;民事审判庭做好对社区调解员进行具体指导工作准备;立案庭起草出台关于庭前调解工作流程的实施细则;办公室制作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图板以备安放。
活动当天,工作组成员积极行动,力求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工作组每到一场(所)既与当地企业领导进行座谈,了解企业急需解决的法律疑难问题,耐心为其答疑解惑,并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在东股流林场,作为该场包场局领导艾厚军院长认真听取了场领导近期工作汇报,对东股流林场的品牌产业——“黑木耳基地”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该品牌产业是推进绥棱林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再次创业的良好体现,并对下步如何开展好“三创”工作做出了要求,并强调把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确保春防工作万无一失;在张家湾农场,工作组认真听取了场领导关于土地收缴情况的介绍,工作组当即表示,国有林区的土地应当有偿使用,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地租的或拒交地租的带头人,可诉讼到法院,法院将做到快审、快结、快执,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五四林场小市场、东风林场客运点、建兴所科室走廊以及东股流林场办公室,工作组送去了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图板并动手悬挂上墙,以警示教育全场职工群众,同时现场接待法律咨询,一一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发放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宣传单,进行普法教育。本次活动共发放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宣传单400份,安装警示教育图版四块,现场接待法律咨询群众10余人次,详细解答厂领导和职工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10余条。
本次活动增强了林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预防火灾隐患的意识,进一步取得了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效果,起到了防范违法犯罪的警示作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本次活动,密切了法院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为林业局转型发展再次创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