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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开展2016年第一期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6-05-20 16:01:20


2016年5月12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第一期业务培训在五楼会议室拉开帷幕,全院干警参加此次培训。第一期业务培训 内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这次培训由建兴法庭助理审判员李长生主讲,主要内容包括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和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其中重点讲解了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关于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或基础关系争议

(二)关于预告登记的效力

(三)关于特殊动产转让中的“善意第三人”

(四)关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的范围

(五)关于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

(六)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

此次培训结合了实际需求和形势发展,有利于民事审判人员对新法的及时掌握与研讨,对提高个人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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