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给残疾人提供维权的保障,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把 “以人为本”融入到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理念当中。考虑到法院办公大楼在建立初期没有设立残疾人通道,来我院诉讼的老、弱、病、残人士走路方便,需要坐轮椅或者家人搀扶,行动特别不方便。我院根据办公大楼的实际情况,利用一周的时间,在办公大楼门前的台阶上修缮和改建了一条坡道,并在坡道的旁边加固了栏杆扶手,为残疾人进入法院设立了一条无障碍通道。
所有来我院办理案件的残疾人通过无障碍通道进入一楼大厅后,一律由专门的人员接待,在诉讼服务中心或一楼审判庭办理案件,不需要再上楼,给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立案、交诉讼费用、申请执行、信访、开庭等诉讼方便。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残疾人通道的开辟,便于残疾人来法院维护合法权益和更好地接受司法服务。这条体现人性化关怀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修建后,解决了行动不便的人或残疾人到法院反映问题的第一障碍, 从而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更好的彰显了司法便民的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