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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立案庭列便民措施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2-06-04 09:19:29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推出多项便民利民诉讼措施,从小事着眼,从细节入手,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和受尊重的官司”。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设院长接待日。将每周二设为院长接待日,接访院长对所接访的事项负责到底,限期给予答复。院长对所接访的案件,由院长向相关人员签发督办令,限期办结并报告结果。尽力将可能形成信访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营造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诉讼环境。立案大厅设专人引导诉讼,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实行立案、排期、收费一条龙服务;还配备座椅、笔、墨、饮水机等便民设施,方便当事人立案;在立案过程中,立案人员严格执行十六字方针,做到接待群众热心,听审陈述耐心,解答问题诚心,宣讲法律政策细心。使每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院的热情服务,让更多人性化因素融入到立案过程当中,充分彰显人文关怀。

    三是对特殊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为方便年老体弱、肢体残缺行动不便或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当事人立案,立案法官可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或上门立案,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上述举措,为树立法院立案窗口的为民服务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立案工作的满意度,有效化解涉诉信访问题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杨阳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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