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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实行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立案工作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10-14 14:08:37






  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立案工作相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新闻发言人李长春主持发布会,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淑玲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立案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我院在实施过程中案件变化情况,案件增多原因,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相应的解决措施等并答记着问。

  发言人针对立案登记的相关受案范围做了详细的解读,从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介绍了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案件增多的原因包括:我院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单,借助绥棱林业局电视台进行宣传,使百姓法律意识增强。立案登记制降低了立案门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社会经济活跃,人们生活富裕,纠纷随之增多。

  介绍了立案登记制后我院遇到一些困难。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案件数量在绝对增长,办案人数没有实质性增加。立案工作难度加大,来咨询的当事人数量增多。立案要制作和填写大量的法律文书,客观上增加了工作强度。当事人没有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所以虚假诉讼、滥诉缠诉问题初现端倪。送达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大。

  介绍了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我院的应对举措。认真学习,为立案登记制正确实施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宣传,让当事人全面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规范操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实行预约立案等多种工作模式,进一步拓宽群众诉讼渠道。仔细甄别当事人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要求当事人填写《诚信诉讼承诺书》。诉前化解,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解决。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利用社区调解、行业调解等多渠道手段解决问题。我院将稳妥实施好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立案难”现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会上分别由绥棱林区电视台记者、《黑龙江林业报》驻绥棱林业局记者站记者、绥棱林业局《新林城》记者以及社区群众代表等就立案登记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由立案庭刘淑玲庭长予以一一解答。发布会最后公布了本院新闻发布会的公共邮箱,以便媒体记者及广大群众查阅发布会的相关材料。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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