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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区基层法院 三项措施加强建兴法庭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14 14:48:52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派驻建兴法庭地处林业山区,主要承担民事审判工作,社会治安管理较林业局山下地区相对较差,而法庭人员配备有限,且人均办案数量与基层法院民一庭相差不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林区法院体制改革不彻底,资金拔付不理顺,基层基础建设资金得不到保障,安保面临安保设施不到位、人员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法庭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安保力量薄弱、形势严峻。为了扭转被动局面,我院三项措施加强建兴法庭安全保卫工作。

  一、配备专职安保人员。人防是首要保障。建兴法庭由于处于偏远山区,曾从山下地区抽调司法警察派驻法庭,但由于食宿、交通等诸多问题,造成执行不利。法院重新整合警力,在建兴当地招聘保安人员,专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有效解决建兴法庭警力不足问题。

  二、添置警用装备。物防是必要基础。对照人民法庭应配必备警用装备,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我院为建兴法庭添置了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等警用装备,彻底解决建兴法庭警用装备不足的问题。

  三、实行庭所联防。联防是重要辅助。建兴法庭与建兴派出所同驻一幢办公大楼,遇突发事件具有争取警力支援的方便条件,因此建兴法庭与建兴派出所建立了联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建兴法庭安全保工作。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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