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 针对财产保全案件开展创新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14 14:51:17


  近几年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经济纠纷也随之大量出现,百姓对法律的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得到了加强,因此,财产保全作为人民法院行使职权,展现执法威严的有效途径,在实际工作中被大量使用,但在具体采用财产保全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弊端,影响了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财产保全案件大量增加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及风险意识的逐步提高;二是民间借贷的大量兴起,债权人与债务人大多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债务关系;三是债务难以追偿,债务人大多采取种种恶意方式方法转移财产,想方设法躲避债务。

  其次,我院在实施财产保全过程中,还存在着几处工作难点。

  一、部分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在得知其被冻结工资或查封房产、物产后,跑到法院来哭闹或无理信访,对我们的正常工作造成了干扰。

  二、因区域限制,我林区法院许多财产保全案件涉及到绥棱县内各相关部门,在保全案件查封过程中手续多、耗时长,极大的消耗了法院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

  三、轮侯查封现象增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

  最后,针对我院民商事案件中财产保全数量的逐年递增趋势及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何解决成为当务之急。

  我院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民事审判质效,第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我院建立了微信群、微博等,通过更为方便和快捷的方式让林区百姓知法、懂法,并善于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我院每年都会组织法官对涉企法律知识进行汇编,以座谈会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并且多次开展送法下林场活动,通过小课堂方式为林场百姓进行普法教育。第二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财产保全案件数量的攀升,从侧面反映出了当代社会群众缺乏个人信用,社会诚信体系亟需相关法律的有力支撑。只有通过立法的形式,完善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真正将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诚信守法情况置于社会各个层面的有力、有效的监管之下,才能让“老赖”们有所惧,减少纠纷的成讼率,我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争取到了公安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效震慑了“老赖”们。第三建立财产保全协助工作机制。我院加强与协助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探索建立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简化程序。

文章出处:民二庭    

 
 

 

关闭窗口